出版時間:2006-7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張麗英 頁數:391 字數: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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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亦是作者17年海商法教學經驗和研究成果的總結。本書在闡述基礎理論的同時,輔以大量港口、船舶、單據等圖片及表格資料,同時引入典型案例以助讀者實例分析,并將重要專業(yè)術語及定義以中外文的形式對照表述。第二版根據最新守法及理論研究成果,對船舶性質、船員、海上貨物運輸、旅客運輸、船舶碰撞、海難救助、海上保險、責任限制、海事沂訟時效及法律適用等內容做了相應修訂。
尤其是隨書增配了教學課件光盤,主要包括:與教材內容一致的電子教案(PPT)、研究導引、擴展英文閱讀資料、部分案例和單據、海商海事常用法規(guī)等。此舉不僅大大削減了教材篇幅,而且提高了教材的使用效果,是導學、助學的重要參考資料。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海商法的概念和性質
一、廣義海商法和狹義海商法
二、海商法的概念
三、海商法的性質
第二節(jié) 海商法的適用范圍
一、“水域”的范圍
二、“船舶”的范圍
三、“事項”的范圍
第三節(jié) 海商法的淵源及法律適用層級關系
一、國際立法
二、國際慣例
三、國內立法
四、國內判例和司法解釋
五、海商法與其他法律在適用上的層級關系
【重要術語提示與中英文對照】
【思考與辨析】
【擴展閱讀文獻提示】
第二章 船舶
第二章 船舶
第三章 船員
第四章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第五章 租船運輸
第六章 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第七章 海上拖航合同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九章 海難救助
第十章 共同海損
第十一章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第十二章 海上保險合同
第十三章 時效與法律適用
章節(jié)摘錄
插圖:三、海商法的性質海商法是由中古時代的航運慣例發(fā)展而來,在其形成與發(fā)展的過程中,學者對海商法的性質一直爭論不休。從陸法與海法、公法與私法、國內法與國際法、行政法與民商法等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有人認為海商法屬于民法,有人認為應將其歸入商法,還有人認為應將其歸入經濟法。從各國的情況看,在民商分立的國家,基本上將海商法歸入商法或商法特別法的范疇;而在民商合一的國家中,則基本上將其納入民法特別法的范疇。海商法作為一門法律的學科是綜合法,它包括了很多內容,有民事的、商事的、行政的,甚至還包括刑事的內容。其中船舶優(yōu)先權、共同海損、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等是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因而,海商法應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一)廣義的海商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從海商法這個法律部門來說,其調整的內容較多,既有私法的內容,又有公法的內容,既有民商法的內容,又有航港行政的內容,很難在性質上將其歸入傳統(tǒng)法律部門的某一類中,實際上它已發(fā)展形成了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海商法獨立成為一個體系,海商法雖然屬于海法,但區(qū)域不限于海上,許多陸上的活動因為與海上航行有關也受海商法的支配。海商法雖然屬于私法,但船舶登記、航海文書、船舶國籍這些航港行政的內容也應屬于海商法調整的范圍。因此,海商法這一法律部門以私法為主,兼具公法性質。再者,海商法是商法,但諸如船舶碰撞、海員雇用等在性質上非屬商法的內容也應適用海商法的規(guī)定。因此,廣義地說,海商法作為一個法律部門,包括了調整一切因航海而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并不以商事為限,也不以私法性質為限。海商法法典是國內法,而海商法律部門則具有國際性,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均是海商法這一法律部門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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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學(第2版)》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必修課、選修課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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