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9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王慶春 著 頁數(shù):374
前言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法律在促進市場經濟規(guī)范化方面發(fā)揮著主導作用。經濟法作為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市場經濟活動起著更為直接的規(guī)范、調節(jié)作用。 經濟法是經濟管理專業(yè)的專業(yè)基礎課程,如何讓學生把枯燥的法律條文學以致用是高職高專教育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也是教學的一個難點。本教材的編寫力圖解決這一教學問題?! ”緯嘏囵B(yǎng)學生的應用能力,每節(jié)通過案例提出問題,引領學生進一步學習,又通過綜合案例對整章內容進行歸納總結;通過案例項目驅動,既提高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又培養(yǎng)了學生靈活運用法律法規(guī)的能力。全書法條解釋通俗易懂,案例鮮活、代表性強,知識鏈接以夠用為度,導向性強,具有鮮明的高職高專教材特點。 本書由昆明冶金高等??茖W校王慶春擔任主編,由高瓊華、張秀麗擔任副主編,羅昶、肖梅岐、童茜、李亞斌、陸霧榕、宋彥華參加了編寫,孟慶生給予了幫助。本書由趙桂蓮擔任主審。本書編寫過程中參考了大量的書籍、資料,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謝?! ”緯m精心策劃,并由部分長期從事經濟法教學及實踐工作的“雙師型”教師編寫,但由于時間、能力的限制,在編寫過程中難免有不足之處,懇請讀者理解和批評指正。
內容概要
《經濟法案例教程》分為12章,內容包括經濟法基礎知識、企業(yè)法、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證券法、票據(jù)法、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會計法、金融法?!督洕ò咐坛獭窂娬{案例教學,注重法條與案例的有機結合,并依據(jù)最新法律法規(guī)編寫,具有實用性、先進性和系統(tǒng)性。參加《經濟法案例教程》編寫的教師大多為長期從事經濟法教學及實踐工作的“雙師型”教師。
書籍目錄
第一章 經濟法基礎知識第一節(jié) 經濟法概述第二節(jié) 經濟法律關系第三節(jié) 訴訟與仲裁第二章 企業(yè)法第一節(jié) 企業(yè)法概述第二節(jié)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第三節(jié) 合伙企業(yè)法第四節(jié)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第五節(jié)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第六節(jié) 外資企業(yè)法第三章 公司法第一節(jié) 公司法概述第二節(jié) 有限責任公司第三節(jié)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節(jié)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第五節(jié) 公司債券和財務會計第六節(jié)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資、減資與解散和清算第七節(jié)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第八節(jié) 法律責任第四章 破產法第一節(jié) 破產法概述第二節(jié) 破產申請的提出與受理第三節(jié) 破產的管理人與債務人財產第四節(jié) 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盏谖骞?jié) 破產的債權申報與債權人會議第六節(jié) 破產的重整、和解與清算第七節(jié) 法律責任第五章 合同法第一節(jié) 合同法概述第二節(jié) 合同的訂立第三節(jié) 合同的效力第四節(jié) 合同的履行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保第六節(jié)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第七節(jié) 違約責任第八節(jié) 主要合同第六章 證券法第一節(jié) 證券法概述第二節(jié) 證券的發(fā)行第三節(jié) 證券的交易第四節(jié) 上市公司的收購第五節(jié) 證券機構第六節(jié) 法律責任第七章 票據(jù)法第一節(jié) 票據(jù)法概述第二節(jié) 匯票第三節(jié) 本票和支票第四節(jié) 法律責任第八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一節(jié) 支付結算概述第二節(jié) 銀行卡第三節(jié) 票據(jù)結算之外的結算方式第四節(jié) 結算紀律與責任第九章 知識產權法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法概述第二節(jié) 專利法第三節(jié) 商標法第四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章 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一節(jié) 產品質量法第二節(ji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章 會計法第一節(jié) 會計法概述第二節(jié) 會計監(jiān)督第三節(jié)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第四節(jié) 法律責任第十二章 金融法第一節(jié) 中央銀行法第二節(jié) 商業(yè)銀行法第三節(jié) 信托法第四節(jié) 保險法第五節(jié) 外匯管理條例參考文獻
章節(jié)摘錄
三、抵押 ?。ㄒ唬┑盅号c抵押物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擔保法》規(guī)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財產有: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②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④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⑤抵押人依法承擔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一并抵押時,抵押財產的范圍應當以登記的財產為準。抵押財產的價值在抵押權實現(xiàn)時予以確定?! 稉7ā芬?guī)定,不得用于抵押的財產有:①土地所有權;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如:抵押人依法承擔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同時抵押);③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硗?,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鶕?jù)《擔保法解釋》規(guī)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后,抵押有效。以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財產抵押的,發(fā)生訴訟后在第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能夠提供權利證書或者補辦登記手續(xù)的,抵押有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
編輯推薦
《經濟法案例教程》可作為高等職業(yè)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成人高校、民辦高校及本科院校舉辦的二級職業(yè)學院經管類專業(yè)及其他相關專業(yè)的教學用書,也可供五年制高職、中職學生使用,并可作為社會從業(yè)人士的參考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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