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7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編 頁數(shù):38
內容概要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xié)議》(以下簡稱《十七條協(xié)議》),西藏實現(xiàn)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國人民解放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主權偉大斗爭中的一件大事,是西藏社會發(fā)展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歷史轉折點,是西藏從黑暗走向光明、從落后走向進步的起點。
西藏和平解放60年來,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經歷了民主改革、自治區(qū)成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進程,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會面貌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的命運發(fā)生了深刻的改變。這是西藏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偉大成果,也是中國實行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的民族政策的生動體現(xiàn)。
書籍目錄
前言
一、西藏和平解放的實現(xiàn)
二、和平解放60年的發(fā)展歷程
三、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結束語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澤東主席始終沒有放棄和平解放西藏的努力,在昌都戰(zhàn)役進行中,仍催促西藏“代表團應速來京”。昌都戰(zhàn)役促使西藏地方政府內部發(fā)生分化,愛國進步力量占據(jù)上風,主張親帝分裂的攝政達扎·阿旺松饒被迫下臺,十四世達賴喇嘛于11月17日提前親政,西藏地方政局朝著有利于和平解放的趨勢發(fā)展。1951年1月2日,十四世達賴喇嘛移居西藏亞東,一面對我進行觀望,一面向英、美、印、尼等國求援,伺機逃往國外,但是沒有一個國家愿意公開支持“西藏獨立”。西藏地方政府也相應地分為留守的“拉薩噶廈”和臨時性的“亞東噶廈”兩部分。隨后,西藏地方政府“官員會議”決定正式派出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和談。達賴喇嘛在致中央人民政府表示愿意和平談判的信中說:“過去,在我年幼未掌權期間,藏漢之間關系屢遭破壞,近日已通知阿沛及隨員從速啟程去北京。為爭取時間,我們將再給阿沛兩位助手,經印度前往北京。”在中央人民政府民族平等政策和和平解放西藏方針的感召下,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了與中央人民政府和談的全權代表團,阿沛·阿旺晉美為首席代表,凱墨·索安旺堆、土丹旦達、土登列門、桑頗·登增頓珠為代表。代表團分作兩路啟程,于1951年4月27日齊聚北京,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歡迎。隨即,中央人民政府組成談判代表團,李維漢為首席全權代表,張經武、張國華、孫志遠為全權代表。經過友好協(xié)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簽訂了《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xié)議》。關于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進行和平談判并簽訂《十七條協(xié)議》,需要強調以下幾點基本歷史事實:第一,和平談判是在西藏地方政府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前提下進行的。十四世達賴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派出談判代表團時,給每位代表頒發(fā)了一份蓋有印章的全權證書,證書外面注明了西藏全權代表五人的姓名和身份,里面寫有承認西藏為中國領土等內容。談判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增強民族團結和維護祖國統(tǒng)一問題。正如阿沛回憶指出的,在這個問題上,“雙方代表的基本立場是一致的?!?/pre>編輯推薦
《西藏和平解放60年(2011年7月)》是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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