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普通的權利

出版時間:2010-11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作者:陳泰和  頁數(shù):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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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最普通的權利》:最普通的權利是人人能夠做法官的權利。這看似有點荒謬,實則不然。美國人在憲法中明確它是“偉大而無與倫比的”、“神圣的”,不可復查、不可褫奪;在“印花稅法案代表大會”上宣布它是“固有的和無價的”。這就是普通法的Jury制度。Jury不是陪審,而是決審,故漢譯不應是“陪審團”,而是“民決團”——人民在司法中決定案件并具最高權威。該制度在從希臘開始的西方文明中原始地存在,并得以被英國人幸運地保留并予以發(fā)展完善。它“天行健”,英國得以“自強不息”,成就第一個憲政國家;它“地勢坤”,得以承載英美的奇跡?!  蹲钇胀ǖ臋嗬穼τ谖覈ㄖ谓ㄔO、實現(xiàn)司法正義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陳泰和,湖南祁陽人,副教授,兼職律師,公派英國Lancaster大學訪問學者,現(xiàn)執(zhí)教于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 ”緯鴮懽鳉v時8年,參閱百余部著作,嘗試對英美法律進行深度探研。為確保立論的正確性,2009年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到英國實地考察,憑借英國大學圖書館的豐富藏書,參考大量英文原版第一手資料,力求真實客觀的追根溯源。作者通過參訪其國會、教堂,長達數(shù)月旁聽法庭庭審,與英國法官、神父、法庭職員、律師、大學教授等探討交流,耳聞目睹,據(jù)實而作?! ≡跁凶髡邔ο嚓P法律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見解,如兩權分離而非三權分立、人民(民眾)契約而非社會契約。還有部分英文翻譯沒有按照國內既有文本翻譯,而是根據(jù)原文自譯。

書籍目錄

引言 什么是“最普通的權利”第一章 為什么要研究最普通的權利1.1 普通法社會的優(yōu)點:和平、先進1.2 普通法優(yōu)點之釋因1.3 除同彰異凸顯普通法是唯1.3.1 英法德本是同根生1.3.2 三國的不同歷程第二章 正名“陪審團”為“民決團”2.1 以jury的刀鋒權力來正名2.2 澄清幾個認識誤區(qū)2.3 古代民決團2.3.1 猶太人2.3.2 希臘人2.3.3 羅馬人2.3.4 日耳曼人2.4 西歐中世紀的“哥們兒審判2.4.1 封建社會的民決團“哥們兒審判2.4.2 法國的哥們兒審判2.4.3 德國的情況2.4.4 其他地方的“哥們兒審判2.5 古代民決團的消失2.5.1 猶太人后來的審判2.5.2 《查士丁尼法典》2.5.3 大陸法系第三章 普通法的民決團3.1 法國民決團的消失3.2 英美人改良后的民決團3.2.1 理由并不充分的獨特堅持3.2.2 從“哥們兒審判”到“民決團3.2.3 現(xiàn)代民決團制度3.2.3.1 刑事案件中的民決團3.2.3.2 民事民決團3.3 民決團文明第四章 普通法的差異性4.1 理解民決團的不利因素4.2 普通法的復雜性4.3 普通法并非完美4.3.1 民決團審理的固有弊病4.3.2 意大利人加羅法洛的攻擊4.3.3 古希臘民決團的消失4.3.4 古羅馬民決團的消失第五章 民決團與國家強大5.1 軍事強大5.1.1 猶太人的軍事強大5.1.2 希臘人的強盛5.1.3 羅馬征服5.2 科技文化的先進發(fā)達5.3 日耳曼及英美的力證5.3.1 日耳曼人5.3.2 英國人5.3.3 美國人5.4 民決團規(guī)律的時滯性5.4.1 走強的時滯性5.4.2 走弱的時滯性5.5 民決團是元亨第六章 天行健6.1 通天之塔建立于和平之基6.2 民決團天然是和平締造者6.3 科學的中央集權和個人自治6.3.1 中央權力以巡回的方式深入地方6.3.2 中央法庭淘汰地方法庭6.3.3 共同的法、案例法6.4 和平的中流砥柱6.4.1 司法管理革面6.4.2 政權歸屬豹變6.5 司法制度乾坤不變6.5.1 民決團是天6.5.2 民決團培養(yǎng)了社會和平協(xié)商的習慣6.5.3 安來的財產(chǎn)權是社會和平的根本6.5.4 自治的個人、穩(wěn)定的社會6.5.5 法治是社會和平的中流砥柱6.5.5.1 職業(yè)法官是和平的中流砥柱6.5.5.2 和平的見證——法庭卷宗第七章 地勢坤7.1 民決團自身的地勢坤7.1.1 民決團自身的發(fā)展7.1.2 刑事案件7.1.3 民事案件7.2 生機勃勃的開放的法庭7.2.1 良心法庭、資本主義7.2.1.1 大陸法系的弊端:無法誕生良心和催生進步7.2.1.2 民決團必然地誕生良心和自我進步7.3 開放競爭的英國法庭和美國法庭7.3.1 大陸法系法庭的封閉性7.3.2 英美法庭的開放性和競爭性7.4 民決團是評價真理的最佳實踐標準7.4.1 民決團與法官專家、蒙眼女神的比較7.4.2 法學觀點公平競爭的舞臺7.4.3 民決團民決較行政權力決定更為科學7.4.4 民決團民決優(yōu)越于立法權決定7.4.5 權力決定學問會扼殺新生事物7.4.6 權力決定學問會走向非法的極端7.4.7 民決團是檢驗真理的最佳標準第八章 熱點問題8.1 根治腐敗8.1.1 糾正人們對腐敗的認識8.1.2 民決團天然是根治腐敗的良藥8.1.3 民決團通過查明真相深層次地根除腐敗8.1.4 職業(yè)性回避和正當程序8.2 群眾性事件、民主和民決團8.2.1 民主與群眾性事件的歷史溯源8.2.2 民決團基礎的民主鳳凰涅槃8.2.3 以民決團為基礎的民主的優(yōu)越性、兩權分離8.3 上訪、法治成本、訴辯交易8.3.1 上訪、最高權威、公信力

章節(jié)摘錄

  首先,政權穩(wěn)固長久?! ◎屖构P者研究這個最普通的權利,以及與之緊密聯(lián)系的普通法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暴力革命”。英國人發(fā)明創(chuàng)造了普通法,之后,隨著英國司法在歷史中對之堅定持久地適用,英國成為了全球第一個沒有暴力革命的國家。歷史見證之一是,英國國王是全世界存續(xù)時間最長久的國王,自威廉一世1066年登陸英倫三島,到如今還在自己的地產(chǎn)內溫莎領地、白金漢宮穩(wěn)坐王位的伊麗莎白女王(盡管英國歷史把查理一世送上斷頭臺、詹姆斯二世被驅逐出境都稱之為革命,但此革命繼續(xù)保留了原來的王室亙續(xù)不斷),時問持續(xù)已經(jīng)長達近千年。那么,英王、女王之所以如此“江山永固”的原因是什么呢?  其次,社會和諧幸福?! ∮鋵崗耐皇赖顷戦_始,就進入一個良性的和諧的有序發(fā)展的社會。相對于歐洲大陸,英倫三島內部無論是封建戰(zhàn)爭還是宗教沖突,無論是政教斗爭還是種族沖突,都要和諧得多。英國社會的和諧,有歷史見證。其實,如今英國社會的和諧可以反推英國歷史上一貫而來的和諧。這表現(xiàn)在,首先,對于政府,極少有人在抱怨,而且如果你要抱怨,沒有人壓制你不能抱怨,新聞、電視、網(wǎng)絡都是公開的自由的;其次,也沒有對官員的痛恨,對富人的仇視,普通百姓各得其所,別人富裕自己也不眼紅,那是別人該得的,而當官也是如此,不會引起人們反感。其實,在英國當官,沒有什么特權,恰如國會的隔著玻璃的監(jiān)督座席那樣,人們可以通過透明的玻璃監(jiān)督他們。   ……

媒體關注與評論

  沒有民決團就沒有正義?!  ?005年5月26日美國密西西比州 第四巡回法庭民決團宣傳標語  由此可見,我們馬上看出,不必再問制定法律是誰的事務,因為它們是公眾意志的行為;……也不要問法律是否會不公正,因為沒有人會對自己不公正……  ——盧梭《社會契約論》  在涉及財產(chǎn)的糾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訴訟中,古老的由民決團決定的審理優(yōu)越于其他任何方式,應予保持并視為神圣不可侵犯?!  ?美國)弗吉尼亞權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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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3條)

 
 

  •     這本書對理解英美法有很大幫助。許多觀點都是與原來國內的解讀不一樣的,例如陪審與民決,就是完全不一樣,再入民決團具有美國司法的最高權力,這也是國內第一次提出。這些對錯誤的糾正,是認識和掌握普通法的關鍵。
      
  •   說實話這個陳泰和嚴重曲解美國陪審團制度。而且他對美國法律淵源、效力的認識是驚人得無知。他竟然用一個普通民間組織發(fā)行的小冊子當做美國現(xiàn)行法律的依據(jù),而無視任何一部訴訟法典。
  •   今天剛看到。唐律疏議,你如果像個人,就不要在這里混淆視聽。我已經(jīng)跟你說過很多遍,你實名,我跟你辯論,分享民決團的知識。如果你想老鼠一樣躲在后面,我費了老大力氣,卻是跟一個攪局的無賴,有必要嗎?另外,你的這段話放在這里,別刪除,讓歷史來告訴你是多么無知。我看了你這段話,知道你已經(jīng)習慣專制的思維,無法適應真正法治的美國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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